关于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中期检查和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10浏览次数:343

各相关老师:

    根据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和振兴计划部分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皖教秘高〔2014〕97号)文件要求,学院决定进行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检查和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时间

    2014年12月 16 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验收地点

    西校区3号楼12楼会议室。

三、检查验收程序

    1.项目汇报。

    各项目负责人按照省教育厅文件指定的检查内容要求,以PPT形式报告项目建设情况,接受专家质询并进行答辩。每个项目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其中,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结项检查采取书面审查形式,不需要以PPT形式报告。

2.专家检查。

    学院成立专家组,聘请院外专家担任专家组组长,根据项目整体规划、建设要求、建设方案和检查内容开展检查和验收工作。专家组现场听取项目负责人汇报,通过材料查阅和当面质询,深入考察各项目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示范效果及其对办学定位和特色的支撑情况,形成专家组检查验收意见,并给出每个项目执行情况的等级(A(优秀)、B(良好)、C(合格)、D(同意延期)、E(建议整改))。

3.专家反馈意见。

    所有项目结束后,将召开项目负责人会议,专家组将及时向大家反馈检查和验收情况。

四、相关要求

    1.请各有关教师将项目进展报告或项目验收报告纸质版(一式三份)、阶段成果或结题成果材料(一份、须装订成册)、项目汇报PPT等材料,务必于2013年12月13日之前报送至教学管理部。

    2.本次检查结束后,学院质量工程项目检查和验收领导组将根据专家组提出的检查和验收意见,及时形成质量工程项目整体执行情况报告,并于2013年12月20日前上报省教育厅。同时,学院将深入开展项目建设成效宣传和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强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指导和过程监管。对于评定为E档的项目,学院将约谈项目负责人,责令限期提交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

 

附件:检查和验收的项目名单.doc

                                                         安徽财经大学商学院教学管理部

                                                                2014年12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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