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职能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等文件要求,深入推进我校学科专业建设,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决定开展2020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本次申报共设一流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一流师资、实践教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和课程思政建设项目等六大项项目。具体申报限额见附件1。
二、有关要求
1.各单位及申报人应认真研读并依据《申报指南》(附件2),紧扣学校办学定位,密切联系我校实际情况,统筹申报项目。
2.作为负责人,每类项目只能申报一项,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两项;教学研究项目的课题组成员(包括负责人)不超过5人,且最多参与两个课题。各单位要严格把关,不按要求申报的将取消该项目申报资格。
3.项目负责人已有省级及以上同类在研项目或验收不合格者,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本次项目。
4.质量工程项目一经批准后,不得随意调整项目题目、建设内容、进度安排、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及排序等。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须由原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交所在单位审核后,交至教务处,教务处汇总报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变更。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上述变更的项目,将不予结项验收。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
申请人要按照申报书(附件3)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各单位应认真核实材料并统一盖章推荐。加盖公章的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五份)于 2020 年 12月11日前送交教务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196733832@qq.com。
联系人:赵慧婷
联系电话:0552-2567962
附件2:校级质量工程申报指南.doc
附件3:教坛新秀候选人推荐表.doc
教务处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