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3月份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防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2浏览次数:282


(部)、各位考生:

20213月份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将于327日在我校举行。根据《省招委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皖招委〔20206号)、《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教育考试招生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皖招委〔20203号)和教育部考试中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组考防疫工作的指导意见》等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正常秩序,公平公正开展考试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前准备

1.所有考生,特别是来自重点防控地区的考生,请密切关注并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学校疫情防控要求,牢固树立防范意识,积极稳妥做好个人防护,健康备考。

2.所有考生在考试前1个月实名认领“安康码”,如实填报相关信息。

3.所有考生由考生所在学院负责从考前第14天开始,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记录以及出现身体异常状况的,要及时报告,并严格执行签字制度。

凡考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未连续14天进行健康状况监测的、筛查发现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由学校根据防疫工作要求,结合防疫部门意见,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二、考生要求

1.考试前14天身体健康,无发热(腋温<37.3℃、额温<36.8℃)、胸闷、乏力、干咳、腹泻等症状,并持有“安康码”绿码。

2.28天未接触过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3.14天无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旅居史或未接触过国(境)外人员。

凡筛查发现,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等,按当地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处理。

三、监考、考务人员要求

1.属于中、高风险人员不得参与监考、考务工作,需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参加监考、考务工作:考试前14天身体健康,无发热(腋温<37.3℃、额温<36.8℃)、胸闷、乏力、干咳、腹泻等症状,并持有“安康码”绿码;近14天无外省旅游史;近28天未接触过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近14天无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旅居史或未接触过国(境)外人员。

监考、考务人员所在部门在考前14天要对所有监考、考务人员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登记,登记表(可参考附件)须在人员所在部门留存备案。出现身体异常的要及时诊疗,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与监考、考务工作。

2.监考、考务人员来校途中应加强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卫生。

3.监考、考务人员进校时必须接受体温测量,接受体温测量时须有序进行,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

4.监考、考务人员在考前领取材料时,要有序领取考试材料,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交接时需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或者洗手。

5.监考、考务人员进入考场、考务办公室前宜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或者洗手。

6.考务人员和普通考场监考人员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隔离考场的监考人员需穿戴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必要时可穿戴防护服。

7.监考人员指导考生、考务人员指导监考人员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8.监考、考务人员考后上交考试材料时,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考试期间防疫要求

1.学校在考场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点对所有进入考点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同时设置体温异常者观察区等,供检测不合格人员短时休息调整使用。

2.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考试物品,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携带二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及相关考试物品,于考试当天提前1小时到达入口处检测点,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完成考生入场身份核查、体温检测、安康码查验等工作。

所有进入考试区域的考生必须接受体温测量,接受体温测量时须有序进行,严格控制行进速度和间距。所有考生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候考期间及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所有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后自行决定是否佩戴;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所有考生必须随时做好手卫生,凡进入考场须使用速干手消毒剂等消毒物品进行手消毒,随身携带的考试规定以外物品仍须按规定存放在指定地方。

4.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胸闷、乏力、干咳、腹泻等症状,须及时报告监考人员。监考人员上报后,由负责研判的专业人员综合研判评估考生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经综合研判准予参加考试的考生,将转移至隔离考场考试。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按监考人员的指令有序分批、错时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1米以上。

、其他要求

1.请各务必将有关要求及时通知到每位考生。

2.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及学校相关要求严格执行。


附件2021年3月份全国计算机考试蚌埠工商学院考点健康监测记录.docx


教务处

202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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