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毕业班:
根据我校《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普通本科学分制实施办法》和《普通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规定》,自2010级起普通本科学生开始实施学分制。为更好落实学校学分制等有关规定,保证我校毕业生按照学分制的具体条件按时取得毕业资格和获得相应学位,确保2017级学生如期毕业、离校,特通知如下:
一、 关于毕业生返校时间
按照我校毕业班教学工作安排,我校2017级学生返校时间定为2021年5月6日(星期四),请各毕业班辅导员通知学生按时返校,完成毕业前教学工作安排。
二、2017级学生大四上学期未通过课程的补考安排
所有2017级学生大四上学期未通过课程的补考时间为5月9日(星期日)。
请各学院根据前期实习情况,将实习材料统计汇总后装入毕业论文袋,并根据学校论文安排进度,指导学生按时完成毕业论文。此次毕业论文答辩时间暂定为本学期第十四周,具体时间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教务处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