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考生: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将于6月11日举行。根据《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皖招委〔2020〕6号)、《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教育考试招生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皖招委〔2020〕3号)、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组考防疫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0〕50号)等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正常秩序,公平公正开展考试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为确保考试过程中不发生疫情输入和传播,鉴于校园疫情防控的特殊性,本次考试参考范围限制在考点学校本校校内防疫管控的学生,不在校内管控的考生不安排回校参加考试。
(二)所有考生按所在学院要求做好每日健康状况检测,并在“安康码”界面下,点击“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授权核验个人行程。请务必在“安康码”界面下,每日通过“点击核验”保持绿码状态。
(三)所有考生应在考前14天起,每日自行测量体温并如实填写《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健康情况声明书》(见附件,含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健康情况声明书》在当场考试入场检查时上交。如有问题要及时报告,并严格执行签字制度。
二、考生管理
(一)考生条件包括但不限于:1.不属于中、高风险人群,考试近14天身体健康,无发热(腋温<37.3℃、额温<36.8℃)、胸闷、乏力、干咳、腹泻等症状,并持有“安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2.近28天未接触过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3.近14天无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境)外旅居史或未接触过中高风险地和国(境)外人员。
凡筛查发现,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等,按当地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处理。
说明:(1)所有目前在校考生,坚持“非必要不离校”“非必要不离蚌”,考前14天不要有不符合要求的活动记录,以免不符合疫情防控政策无法参加考试。(2)凡考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未连续14天进行健康状况监测等异常情况的,由学校根据防疫工作要求、结合防疫部门意见,综合研判评估考生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3)考生在考试前14天及考试期间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要求,避免参加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减少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做好个人防护。
(二)考生来校途中应加强个人防护,考试当天提前佩戴口罩并携带二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及相关考试物品,于考试当天提前到达考场所在教学楼入口处体温检测点,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完成考生入场身份核查、体温检测、“安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查验等工作(按进校要求,考生如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需提供考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其他材料需提供的一并提供检查)。
(三)考生须有序接受防疫检查,严格控制行进速度和间距。对考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须由专业人员依据本地防疫工作要求,结合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意见,在保障广大考生和监考、考务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其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四)考生须保持安全距离,有序进入考场。
(五)考试期间除入场身份核查外,考生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并按专业人员意见做好防疫防护。
(六)考生须随时做好手卫生,凡进入考场须使用速干手消毒剂等消毒物品进行手消毒或洗手,随身携带的考试规定以外物品仍须按规定存放在指定地方。
(七)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胸闷、乏力、干咳、腹泻等症状,及时报告监考人员。监考人员上报后,由负责研判的专业人员综合研判评估考生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1)凡不具备相关条件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2)经综合研判准予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位考试,考生从普通考位转移至备用隔离考位,经省级承办机构批准可转移至下一场次。当考试结束时,由负责研判的专业人员当场简要向所有考生进行解释和说明,避免其他考生恐慌。
(八)考试期间考场实行封闭式管理,考试结束考生须保持安全距离有序离场。
三、特别说明
(一)非本校校内防疫管控的学生,不参加此次考试,可选择延考。延考考生无需重新报名,考试取消或因疫情防控形势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可申请全额退费(申请通过后按原支付渠道退费)。如考试正常进行,报名考生需满足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方可参加考试,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二)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考试要求与蚌埠市疫情防控要求不一致的,按蚌埠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执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及学校相关要求严格执行。
(三)请各学院务必将有关要求及时通知到每位考生,并做好相关工作。
蚌埠工商学院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