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招委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皖招委〔2020〕6号)、《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教育考试招生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皖招委〔2020〕3号)和教育部考试中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组考防疫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要求,结合我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了最大程度保护广大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正常秩序,公平公正开展考试工作,现就考试有关人员防疫要求通知如下:
一、监考、考务人员防疫要求
(一)属于中、高风险及蚌埠市《重点摸排区域及管控措施》表中敏感地区和重点关注地区人员不得参与监考、考务工作,我校教师需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参加监考、考务工作:经申请报批完成返校报到,近14天身体健康,无发热(腋温<37.3℃、额温<36.8℃)、胸闷、乏力、干咳、腹泻等症状,并持有“安康码”绿码;近28天未接触过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近14天无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境)外旅居史或未接触过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境)外人员。监考、考务人员考前14天应在蚌埠,落实学校各项防疫要求,并按所在部门办公室要求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登记,记录留存备案,出现异常的要及时诊疗和上报,考前3天内有发热等异常情况的,不得参与监考、考务工作。
(二)监考、考务人员赴离岗途中及考试期间应加强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随时做好手卫生。
(三)监考、考务人员进校时必须接受体温测量、“安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等防疫检查(按学校要求,进校时如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需提供考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其他材料需提供的一并提供检查),通过防疫检查方可进入考点。监考、考务人员须有序接受防疫检查,严格控制行进速度、保持安全间距。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须依据本地防疫工作要求结合卫生监控、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意见,在保障广大考生和监考、考务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监考、考务工作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承担监考、考务工作。
(四)监考、考务人员在交接考试材料时,要有序进行、不得拥挤,保持人员安全间距。交接前需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或者洗手。
(五)监考、考务人员进入考场、考务办公室前宜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或者洗手。
(六)考务人员和普通考场监考人员须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隔离考场和考位的监考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须需穿戴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必要时可穿戴防护服。
(七)监考人员指导考生、考务人员指导监考人员有序进场和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安全间距。
(八)考试期间考场实行封闭式管理,监考、考务人员在当天考试结束前不得离校。
二、特别说明
(一)监考、考务人员所在部门办公室须严格落实考前14天测温记录、健康状况监测等相关要求,履行签字手续,有问题及时上报。
(二)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考试要求与蚌埠市疫情防控要求不一致的,按蚌埠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执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及学校相关要求严格执行。
蚌埠工商学院
2022年9月12日